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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汽车租赁行业!
为切实规范旅游季节汽车租赁行业经营秩序,合作区工商分局采取三项措施对辖区内二十家汽车租赁行业进行规范。
1.对汽车租赁行业加强监管。合作区工商分局严格市场准入条件,把好市场准入关。规范经营行为,对汽车租赁行业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深入经营场所对经营地点、经营规模、经营者的实际情况进行验证核实,督促汽车租赁行业健全规范台账。按照《合同违法行为监督管理办法》,加强租赁合同的规范化管理。加强对汽车租赁企业使用合同格式不平等条款的检查,开展汽车租赁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消费者合法租赁意识,避免盲目租赁带来的损失。
2.倡导“阳光经营”。在辖区范围内,合作区工商分局严格要求汽车租赁经营者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悬挂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有“汽车租赁”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制定汽车租赁规范化样本合同,将汽车用途、使用期限、担保方式、风险承担、违约责任等内容予以明确。
3.畅通“维权渠道”。合作区工商分局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中心的作用,加大消费者维权力度。发布相关消费指导,了解消费者举报投诉情况,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作用,加大消费者维权力度,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在汽车租赁经营场所设置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导引牌,北京租车说方便消费者随时通过12315热线向工商部门反映情况。分别约谈辖区汽车租赁经营者,初步实现将消费纠纷由“事后处理型”向“事前服务型”转变。